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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行租借仿真娃娃代替卖淫女引争议(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59 青年周末
网上流行租借仿真娃娃代替卖淫女引争议(组图)
新一代娃娃五官精致,引得网友啧啧称叹

网上流行租借仿真娃娃代替卖淫女引争议(组图)
日本风格的仿真娃娃

网上流行租借仿真娃娃代替卖淫女引争议(组图)
网上流传的林志玲版仿真娃娃图片

  ◎文/本报记者 蒋文娟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充气娃娃妓院”尚未成立 -法不禁止 不属卖淫

  -避免性病传播 不无益处 -不宜提倡 不符国情

  网络上热烈讨论的“利用充气娃娃卖淫”事件竟然是假新闻,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不仅该新闻所提地名有误,新闻中的事实无法核实,报道该新闻的记者张力行更是查无此人。

  由此,网上的诸多讨论便成了无本之木,但是不少网友认为,争议此事并非没有社会意义,因为如果让充气娃娃合法代替卖淫女,将可能减少性犯罪和性病传播,而这一新闻中的老板也被认为是“有创意”,“也许给未来创造了一个新的行业”。

  事件的高潮开始于12月16日在某社区置顶推荐的一则“新闻”讨论,这则题为《用充气娃娃卖淫合法吗——“妓院”竟合法,警察奈何不得?!》的帖子讲的是:近日有报道称,葫芦鸟(岛?)繁华地段中央大街惊现新型“妓院”消魂苑,店老板提供各种充气娃娃,有的娃娃仿造当红女明星的体貌特征,并提供房间,顾客可以将娃娃带到房间内做爱(准确地说是自慰),收取一定费用。该娃娃不但造型逼真,且能根据顾客动作发出相应声音。老板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追星欲望。而由于没有违法依据,当地警方对此束手无策。

  这个帖子被置顶不久即在网友中引起大波,而此前,同样内容的帖子被转载至无数社区的论坛,回复者众多。有行业人士揣测,如果此新闻真是制造出来的,多半是性用品商家为宣传产品的炒作。

  PK调查:“充气娃娃妓院”真的还是假的?

  报道有板有眼有小标题,有时间地点人物,全文1000多字,文字流畅。但是文中所提的“葫芦鸟”究竟在哪里?消魂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所?

  葫芦鸟还是葫芦岛?

  记者在网上通过时间排查,发现该帖由一位叫“jdbjk”的网友首先发表于中华网社区,最早发帖的时间是12月10日17点46分,短短几天后,帖子被迅速转往猫扑、雅虎、TOM、chinaren等各大BBS和博客,同时也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地方论坛和购物网站。网名叫呵涛的网友最先跟帖提出质疑:“根本就没有葫芦鸟(niao)市,只有辽宁葫芦岛(dao)市,不知道楼主是故意写的,还是没有这件事而捏造的?或者楼主就是白字先生!这么重大的错,还当记者,让人笑掉大牙!”

  中国没有叫“葫芦鸟”的地名,与其最接近的应是辽宁省葫芦岛市。12月18日,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充气娃娃妓院”,找到相关网页约7840篇;搜索“消魂苑”,找到相关网页890篇;而搜索“葫芦岛妓院”,自动出现最多的相关搜索是“辽宁充气娃娃妓院”、“葫芦岛合法妓院”、“葫芦岛特殊妓院”。记者注意到,许多论坛上的转载已自行在标题中把“葫芦鸟”改为葫芦岛。

  原文记者查无此人

  记者通过电话了解,葫芦岛市只有《葫芦岛日报》、《葫芦岛晚报》和《葫芦岛广播电视报》三家纸媒。而三家媒体的办公室和新闻中心均否认做过“充气娃娃妓院”的报道,三家报社的人事部门也没有听说过张力行这个记者。记者在百度搜索“记者张力行”,相关的1000多网页中,除了“充气娃娃”的这篇报道,没有再找到该属名的任何一篇报道。

  12月11日,葫芦岛当地网友里海兄弟第一时间汇报:“有这地方吗?我去看了,在中央大街没有找到啊!”12月18日,记者分别打电话到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和中央大街所属的连山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一位姓付的支队长和一位王警官均没有听说警方去查过什么“充气娃娃妓院”的事,文中提到的“治安大队长张和”也查无此人。

  “消魂苑”未在工商登记

  葫芦岛市工商局在很长时间的查询后告诉记者,所谓的“消魂苑”没在工商部门登记。“也没有人向我们投诉,这个地方应该不存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人以这种名义登记我们也不可能给批,他经营范围可能不那么写,但实际经营中有可能变相经营,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可能发生。”

  记者带着疑问咨询了某

成人用品网站,该站的编辑告诉记者,这样的新闻极有可能是充气娃娃的生产厂商为了推广最新产品、吸引眼球而杜撰的,从帖子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来看,应该是有人蓄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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