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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死男童肇事方给3万元善后遭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碾死男童肇事方给3万元善后遭拒绝

撞倒小男孩奔驰倒车再次碾过

  奔驰车先将三岁小男孩撞倒,随后又倒车从其身上碾过,导致娃娃当场身亡。昨(21)日,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一时间指责声四起。在新浪网与本报独家现场联动报道中,留言板平均每20秒就会更新一次,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众人的气愤和悲伤……

  昨日傍晚6时,牛牛姨妈李玉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肇事方和酒店方正在和他们协商,
肇事方提出先拿3万元处理善后事宜,但是被亲属们坚决拒绝了。

  残忍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心态?□杨洁

  经过检测,肇事司机彭永生并没有喝醉,这就意味着,倒车将牛牛碾死是故意的,是在清醒状态下的行为,这令人心寒的事实让每一个人都禁不住愤怒地质问:这算不算谋杀?

  在决定倒车将牛牛再碾的时候,彭永生到底是怎样想的?人们认为,这是因为“撞伤不如撞死”,为躲避经济惩罚而为之。这也许是原因之一,但对一个开着大奔的人来说,对一个用满不在乎的口气说:“赔钱就是了嘛,反正车子买了保险的!”的人来说,经济因素真的是做出这样残忍行为的最主要原因吗?

  其实还是一种强者可以欺凌弱者的心态在作怪,就像一个人可以很轻易地捻死一只蚂蚁一样,他的心里不会有任何的负疚,因为弱小如蚂蚁的低等动物,捻死它时脑海里是没有关于“生命”的联想的。所以,当看到倒在鲜血中的牛牛时,彭永生大概也没有这是一条“生命”的联想,也许他首先联想到的还是“钱”。那么,为了少付一点钱,干脆撞死了事,这样的想法当然就会很自然地从脑海里蹦出来了。

  弱肉强食,是曾经要在大自然中生存所要遵循的“丛林法则”。但当社会已从野蛮走向文明,我们需要遵守更多的法则,更尊重生命的意义。当德国汉学家认为一些人所推崇的《狼图腾》其实就是一种纳粹精神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在我们的精神领域,有多少野蛮的、残忍的东西是被我们在集体无意识中默认和接受的,而正是这些东西,却在不知不觉中指引着我们做出背离文明的行为。


奔驰车碾压3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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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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