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碾死男童续:肇事者血液中酒精含量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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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7: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前天,3岁的新新(化名)参加外公寿宴时溜出玩耍,在宾馆大门被一辆奔驰车撞倒。肇事司机下车查看后,居然再次上车,倒车从孩子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其颈椎粉碎性骨折,不幸当场身亡。昨日,肇事司机所在四川阿坝铝厂派出专人,与死者家属谈判,双方达成协议:7日内解决一切善后事宜。昨日下午两点,医院血检结果显示:肇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正常。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返回都江堰国堰宾馆。家属搭建的灵堂已被拆除,停车场内秩序井然,地面被冲洗得很干净。在宾馆大厅内,新新母亲抱着孩子的遗像,在妹妹的搀扶下勉强走着。她眼睛红肿,望着相片上孩子的笑脸发呆,不时咧嘴笑着。记者跟随家属来到新新的房间,桌面上的小汽车依旧光亮。“可怜我的孙儿啊。”孩子的奶奶瘫在床上哭。孩子跟着她长到3岁,平时非常听话。看见奶奶劳累,他会蹒跚着走到其身边,用小手给奶奶捶背。附近的邻居提到逝去的新新,无不扼腕叹息。 据了解,前晚事发后,都江堰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了肇事司机,并将撞人大奔扣留。交警及时抽取了肇事司机的血样,并会同死者家属,一起送到成都某医院进行血检。经调查,该司机倒车碾人事实准确,警方遂将其刑拘。 四川远谋律师事务所吴松祥认为,此案定罪关键在于肇事司机做出倒车这一行为,是出于什么心态。如果是有意倒车致孩子死亡,那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如果倒车是为了把孩子救出来,那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吴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司机没有保护现场,反而想驾车逃离现场;也没有积极主动报警,更没有主动上前救助伤者。他主观上有故意轧死孩子的嫌疑。 记者张雁飞摄影刘陈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