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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状告媒体侵害名誉权索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3: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蕾)不久前,一篇题为“和幕后老板谈妥百万合约,张钰性爱录像带怀疑作假”的报道,让女演员张钰愤怒不已。张钰认为,该篇报道移花接木,将她签约被聘为专栏作者和性爱录像带两件毫不相关的事情故意拼凑在一起,对她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法庭。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12月3日,《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第10版刊登了一篇题为“和幕后老板谈妥百万合约,张钰性爱录像带怀疑作假”的报道。该篇报道中称,一家叫mimi007的娱乐爆料网站,向他们提供了一盘录音带,里面详细记录了张钰和幕后某老板谈合作的交易过程。同时配合该篇报道,还刊登了几张张钰正在合同上签字的照片。该篇报道多处引用录音带中的对话,并称“最后双方谈妥了近百万的价格。”文章后面还有对幕后老板“黄某”的采访内容。

  为张钰代理此次诉讼的万腾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利律师向记者表示,实际上该报道中所提及的合同内容和性爱录像带一事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张钰被mimi007网络传媒公司聘为网站专栏作者所签订的合同。张律师说,该份合同中约定,张钰负责给该公司提供稿子,稿子刊发后,对方按一篇1万元支付稿酬。虽然张钰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因为该公司并没有进行签章,而且合同中甲方签字人檀某并未出示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因此这份合同的效力仍然待定。事实上截至目前,mimi007网络传媒公司未向张钰支付过任何报酬。而该篇报道中所提及的录音带和这份合同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也不存在那个所谓的幕后老板“黄某”。

  张律师表示,报道的内容严重歪曲事实真相,他们有意将与张钰被聘为专栏作者无关的事实强行拼凑在一起进行报道,是一种移花接木、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该报社在媒体上澄清事实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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