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作者集体状告中文手机网站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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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2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宋宁华) 手机小说作为文学作品中的新生儿,同样要遵守版权的规矩。昨天,记者从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部网络小说作者集体将一个大型中文手机搜索网站“悠悠村”告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近100万元。 据悉,该案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的无线搜索第一案,也是上海首例为手机小说索酬的案件。
网络作家集体索酬 今年10月初,一家专门代索稿酬网站(www.gaochou.com)陆续接到网络写手的举报,称他们的小说被一个叫“悠悠村”的手机网站转载,却没有支付稿酬。 于是,该网站的律师随即对该手机网站(www.uucun.com)进行调查,发现该网站由上海网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自称全球最大中文手机搜索引擎,主要为手机用户提供包括小说在内的无线搜索服务。这些网络作家投诉的20多部小说,在该网站上均有显示,并且都是来源于悠悠村,说明该站点向手机用户提供小说阅读服务。 为此,这家代索稿酬网站的律师受网络作家委托、代为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对这些网页证据进行了保全。 赔礼道歉方式特殊 网络作家的诉状称,“上海网村”未征得他们许可擅自转载小说,且未署名,侵犯了其对作品的署名权。为此,他们提出了3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悠悠村网站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存储在自身服务器上的侵权作品;二是要求悠悠村网站赔礼道歉;三是要求悠悠村赔偿20部小说共计近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和普通知识产权赔偿道歉的具体方式不同的是,由于该案同时涉及到有线和无线两种形式的网络传播权侵权问题,原告在诉状中特别要求:被告上海网村必须在其所属的有线和无线网站首页上,同时作出赔礼道歉的声明。 至于赔偿金额,代理此案的王展律师表示,不论是以往有线网络传播权,还是该案无线网络传播权,基本上都是参照传统稿酬标准的2-5倍确定的。 法院将择日公开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