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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绑架同乡富商儿子勒索60万后撕票埋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4人绑架同村富商之子撕票后,将其埋在事先挖好的坑洞里,同时向受害者家属勒索60万元。在其中两凶手因绑架罪被判死刑缓期后,记者昨日获悉,潜逃两年的花都狮岭镇青年罗伟彬被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设计绑架乡邻勒索60万

  据了解,死者阿成的父亲温某在花都狮岭镇开了间手袋厂,据称“是周围几个村做生意最成功的”。 温家的富有引发了同村青年罗建明、王振鹏(已被判刑)与谢国伟(另案处理)、罗伟彬的歹念,他们商定绑架阿成勒索钱财,罗建明、王振鹏与谢国伟还在花都区狮岭镇祥安墓园东面的山坡上挖了一个深坑,准备杀死阿成后掩埋尸体。

  2004年12月12日晚上6时许,罗建明、王振鹏在阿成打完篮球回家必经的路口等候,见阿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经过,便将其诱骗至花都区狮岭镇蓝屋花场。在此等候的谢国伟、罗伟彬携带电棒、封箱胶等也上了阿成的车。随后4人制服了阿成,将他挟持至预先选定的花都区狮岭镇汾水村一废石场空屋内关押。当晚9时许,4人打电话向温父勒索60万元赎金。电话打完后,4人便将阿成带到墓园东面山坡事前挖好的坑附近,合力将阿成勒死,然后将他的尸体抬到坑里掩埋。

  1疑犯亡命两年难逃正法

  绑匪在随后3天内连续打了4次电话要钱。15日凌晨1时许,温某独自驾车在狮岭镇山前大道,将19万元赎金交给绑匪。前往收款的罗建明和王振鹏在半路就被警方抓获,当晚谢国伟和罗伟彬逃逸。

  2005年8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绑架罪判处罗建明、王振鹏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5月28日,潜逃外地的罗伟彬被警方抓获,广州中院于11月对其进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罗伟彬在绑架中起主要和积极的作用,且无从轻情节,依法应处死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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