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起诉离异父母 要求解决住房和抚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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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4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昨天上午十点,已经离婚6年的孙伟(化名)和张丽(化名)一起坐进了被告席。而将他们以这种方式推到一起的,就是他们17岁的女儿小雨(化名)。 6年前,孙伟和张丽结束了持续12年的婚姻,双方约定11岁的女儿小雨与孙伟一起生活,后来张丽经孙伟同意把小雨接走。日前,小雨却以被母亲赶出家门、居无定所、生活来源没有保障为由,将已经离异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解决住房和抚养费问题。昨天上午
在某职专上学的小雨今年17岁,12月7日,她向河东法院起诉称,父母离婚后她跟父亲一起生活,不久母亲将她强行带走,今年10月份母亲又强行将她赶出家门,现在小雨居无定所,生活来源无法保障,学业无法维持。在起诉状中小雨还写道,她多次找父母协商抚养费问题,但是他们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无奈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对她进行抚养,给付抚养费,解决居住问题。不过,昨天的庭审因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决定择期进行宣判。 审理此案的刘惠全法官表示,父母虽然离婚了,但是也应该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做到位。现在孩子与家长反目成仇了,一方面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到位,沟通没有做到家。另一方面孩子自己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子女,首先应该懂得孝敬父母,无论父母好与不好,都不会害自己的亲生骨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