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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滥用职权胡乱扣车被记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1:1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记者在石家庄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加大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多起公路三乱案件。会上,市纠风办向社会通报了其中较为典型的六起案件。

  ■民警滥用职权被记过

  2006年4月10日凌晨3点,河南省一货车沿石家庄市南二环路由东向西行驶,经过建设大街口时被石家庄市公安巡警支队裕华大队民警姚某以灯光不全为由拦截,经检查该车手续齐全,后又以所拉小食品未注明厂址和商品名称为由,将该车扣到停车场。第二天,未经请示,姚私自与石家庄市工商局裕华分局建通工商所工作人员刘某联系,将货车及货物口头移交给了刘某。刘某在接到线索后,不向组织汇报,不依程序调查,而是一人擅自执法,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检查和放行被扣货物。

  姚某的行为属公路三乱行为。经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姚某行政记过处分。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办案纪律,属于滥用职权行为。经

石家庄市工商局裕华分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技监局长越权拦车受警告

  2006年5月15日下午,举报人携带所谓劣质小食品样品到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桥西分局进行举报,称“5月16日早约6点将有拉这种小食品的货车到达华北食品城”。5月16日早6点,局长邢某带队赶到华北食品城门口,10点左右,将准备驶入华北食品城的冀AB7917货车拦截,对车辆及货物进行了扣押并填写了《登记保存书》。5月25日技术监督局桥西分局对货物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抽样,才给予放行。扣押运输车辆及货物长达十天之久,工作效率低下。

  邢某的行为属于越权上路拦车。经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邢某行政警告处分。

  ■消协秘书长擅自处罚受处分

  2006年4月14日,石家庄市新华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某接到举报,有货车运输“劣质膨化”小食品到石家庄市西二环木材市场卸货,张某不向领导汇报擅自叫石家庄市新华工商分局执法三队队长杨某、科员段某两人查处,杨、段到举报人所说的卸货点,将车号为冀A22391货车货物扣押,在未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情况下,4月19日,擅自在承运方缴纳了3000元后,将车辆和货物放行。

  张某、杨某、段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经石家庄市新华工商分局局委会研究,给予张某行政警告处分,杨某、段某行政记过处分。

  其他公路三乱案件是:高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刘某处罚依据适用不当,乱罚款案;井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吴某有法不依,私挂农机牌照案;无极县交警大队杨某等协勤人员违规上路执法查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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