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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5名疑犯受雇为打架者观战助威被劳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8: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台建林) 在聚众斗殴现场,一些人并不动手,却也手戴白手套、持洋镐把,给一方打架者“站脚助威”。近日,陕西省西安市15名“站脚助威”者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押往宝鸡市某劳教所接受改造。这是西安警方首次对“站脚助威”者进行处理。 2006年11月24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东前进村一处工地上,为抢包工程,200余人均手戴白手套、持洋镐把,准备滋事斗殴。未央公安分局辛家庙派出所出动20余名警力进行疏散。11时许,“白手套”、“洋镐把”双方突然发生群体械斗,短短3分钟内,21岁的杨刚合被当场打死,吴腾飞等4人受伤。 事发后,未央公安分局100余名民警赶到现场支援,当场抓获袁西军等多名戴白手套的男子。经过突审,初步认定了其为争夺工程者“站脚助威”、参与斗殴的违法事实。这些涉嫌违法人员均未直接参与打人,只是戴白手套、持洋镐把“站脚助威”。他们大多无正当职业,年龄在15至25岁之间。据辛家庙派出所所长马步理介绍,这些社会闲散人员每人每次受人雇用承当站脚助威者(戴白手套、持洋镐把)的费用为50至200元,其行为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 去年12月2日,该起事件的4名组织者被刑事拘留。对“站脚助威”者如何处理?办案民警说,以往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驱散并批评教育。处罚过轻,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呐喊助威分子的嚣张气焰。 “11·24”聚众斗殴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先期介入案件,并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于去年12月28日首次对参与聚众斗殴的袁西军等16名(其中1人正在抓捕中)站脚助威分子全部决定以劳动教养处理。 办案民警介绍,从今以后,再有类似情况,不论是否斗殴,只要当事人参与其中就可处以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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