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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警车连撞7人续:肇事者称警灯为自己购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谢颖 记者 路明)昨日,达城一奥迪司机痛殴“的哥”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国内知名网站均转载,网友跟帖近千条,大家一致谴责奥迪司机的霸道行径。事发后,达州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警方从快从重查处。昨日下午,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获悉了此事的最新进展。 据介绍,元月3日凌晨3点左右,宋勃、宋奇隆父子归案后,有关部门立即对其作酒精检测,证实两人属酒后驾车。事发时,奥迪车车顶装有警灯、司机宋奇隆身穿黄色制服、臂上有“交通”二字,并向出租司机出示了交警胸牌。但调查结果表明,肇事车并无警灯警报器使用资格,宋奇隆既非交通部门工作人员,更不是交警。 据宋奇隆交代,他所穿的制服和车顶警灯是他在成都购买的,交警胸牌则是通过电脑私自刻制的。事发当晚,他出差回达州,未按单位规定将车停入车库而是私自开上街,加上喝了酒,就酿成了这桩大祸。 既然是单位上的公车,也无警灯警报器使用资格,身为临时工的宋奇隆在车顶安装警报器为何能使用至今?单位领导知情吗?该市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对此展开调查,从快从重处罚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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