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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迪吧遇到仇家邀朋友将其杀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1:01 大连晚报

  本报讯 (实习生 莱燕 本报记者 化冰) 一名男青年在迪吧偶然遇到了昔日“仇家”,便找来一个朋友,将仇家残忍杀害。最终一个被判死缓,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共同赔偿被害人父母近13万元。

  上迪吧玩耍,突遇昔日仇敌

  据了解,家住金州区某村的谢某是无业青年,2004年曾经因为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他无所事事,整日泡在网吧、迪吧或歌厅等娱乐场所。谢某经常在酒后闹事,为此,谢某没少和人结下冤仇。

  2006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谢某和朋友陆某来到金州区某迪吧玩,谢某在去洗手间的途中,偶然地看到了以前领人打过他的单某,于是跟朋友陆某商量,准备当晚教训一下单某。

  残忍地将对手杀害

  晚上11时,谢某看见单某一个人出了迪吧,就喊陆某出来。走到四楼的楼梯口时,谢某随手从啤酒箱里拿出一个空啤酒瓶,就在单某刚要下台阶的时候,用啤酒瓶朝他后脑勺打下去,瓶子没碎,没等单某反应过来,谢某又朝单某的脑袋连续猛敲,直到瓶子打碎。单某的头上鲜血直流,谢某扔掉瓶子,又对单某的头部拳打脚踢。

  这时,陆某从后面赶了上来,用刀朝单某的背部和腰部捅了几刀,将单某捅死。随后,两人一起逃出了迪吧。在迪吧门口打了一辆

出租车,去了金州区某歌厅。

  双双主动去自首

  二人在歌厅平静了一会,越想越后怕,经过商量后,主动来到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投案自首。

  最终法院判决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陆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二被告共同赔偿被害人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128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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