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雇主怀疑家政工盗窃扣押其工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1:40 安徽市场报
金报讯(记者 郑雪)昨天,安徽的张女士给金报热线打来电话说,她来杭做家政工作有4年了,前不久本想趁着元旦回老家看看孩子,可没想到雇主怀疑她偷了东西,扣了她的工资。 张女士:雇主怀疑我偷了东西 张女士说,2006年10月份,她经公司介绍到杭州浅水湾的一户人家做家政。前不久,雇主说家里的首饰不见了,认定是张女士偷的。 张女士觉得很冤枉。她说,从到这户人家做家政以来,她一直兢兢业业。雇主很信任她,给她家里的钥匙,方便她做清洁,没想到现在雇主竟怀疑她是小偷,还扣了她5天的工钱175元。 雇主:现在还不能把工钱付清 雇主认定张女士偷了东西,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记者想方设法联系上了这户人家的女主人。她明确表示,自己的首饰放在房间里不见了,家里也没外人,而张女士有他们房间的钥匙。 “现在没有任何人能保证她不是小偷。如果现在就把工钱付清了,那如果到时候判定她是小偷了,这个钱又应该问谁要呢?”女主人坚持,要等派出所把事情调查清楚之后再作决定。 律师:是不是小偷跟工钱无关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律师认为,作为一名家政工,张女士在提供了家政服务之后获得报酬是天经地义的。至于是不是小偷,这应该是另一个法律问题,跟工资没有内在联系。 “怀疑不能成为拒付工钱的理由。”魏律师说,这户人家应该结清张女士的工钱。至于张女士是不是小偷,则要等有关部门调查后才能确定。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