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富翁留下两千多万遗产 两名异母儿子争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3:09 辽沈晚报

  5次结婚,9个子女,大连某建筑工程公司老总病逝,留下了两千多万元的遗产,却没有留下遗嘱。

  因为两套房子,富翁的两名异母儿子起了争执。

  目标:两处房产

  2004年,富翁张某给第四任妻子李某生育的5岁儿子小亮买了总价值270多万元的两套房子,并为小亮办理了产权证。

  2005年5月,公司出现了资金问题。张某向已经与其离婚的李某提出,用这两处房产进行银行抵押,等资金运转正常后,再将房产恢复给小亮所有,李某同意了。

  张某用这两处房产贷款180万元。但就在贷款后不到两个月,张某在外地突发疾病病死,第一任妻子所生的长子接管了他的公司。

  由于张某没有留下遗嘱,而且,他生前已经为各个子女做出房产赠与。遗产分配上只需进行每年公司分成就可以。但被进行银行抵押的原属小亮的房产却成了问题。

  相争:继承权

  长子以父亲将小亮名下的房产收回并更改了产权人,说明父亲不愿意再给付小亮任何的财产为由,拒绝了小亮母亲李某以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小亮提出的参加继承遗产要求。

  小亮母亲李某认为,当初将房产更名并进行银行抵押,是为解张某经营上资金不足的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借的关系,张某并不是有意索要回赠与小亮的房产。

  双方对此进行了多次交涉,但都没有任何进展。

  结局:5岁儿成功

  小亮母亲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得到合法的继承权。承办律师王伟首先对长子控制的企业财产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

  他认为,张某对小亮的两处房屋进行更名过户、抵押是违法行为,应予撤销,该两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小亮。小亮也是张某的子女,完全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最后,长子与小亮母亲李某决定协商解决遗产风波。因为原来那两套房子已经另有用途,最终长子为小亮置换同等价值的另外两处房屋,并一次性给付小亮155万元作为遗产分割的补偿。

  (作者 刘红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1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