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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司法人员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7:51 新华网(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8名司法人员落马

  官司赢了,可她高兴不起来。她想,虽然将梁坤重新定了罪,为什么原审和再审的结果差距这么大?这里面肯定藏着“猫腻儿”。她决心要撕开这个内幕。

  不久,又有人找上门来,软中带硬地说:“你的冤案平反了,可不能再乱来了!”她没有理会。

  她把自己的冤案写成文章,请人帮忙登录在了国内各大网站。许多网友都同情她的遭遇,并支持她接着将官司打下去。

  可没过几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胆战心惊!那天,她约好和一位律师见面,刚出家门就被一个无牌照的摩托车撞倒。她清楚地听到骑摩托车的中年男人说:“你想找死,很容易呀!”

  在家躺了三天,哭了三天。最后,她连夜写下血书,上书河南省政法委。此时,原河南省副省长李新民新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位政法委书记看到她沾满血泪的控诉信后,要求有关部门彻底清查此案。

  商丘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并成立了专案组,限期结案。通过侦查,这起司法腐败案很快露出了真相。

  原来,2003年,张辉的父亲张有民知道儿子“犯事”后,急忙找到商丘市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这位黑主任知道张有民儿子犯的“事”不小,表示无能为力。张有民见状当即跪在地上,声称不答应帮忙就不起来。黑主任动了恻隐之心,让张有民找他的弟弟黑震东,黑震东是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的内勤,让他从中周旋。

  在黑震东的介绍下,张有民找到了王洪卫,王洪卫是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一听说是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介绍来的,王洪卫当即指定起诉科的李杰作为本案的承办人,把张有民介绍给了李杰,让张有民以后找李杰联系,并对李杰说这是黑主任打招呼的案件,好好操作。

  张有民怕李杰不保险,又打通关节,专门找到了主管起诉科的副检察长李冠伟,要求对张辉不起诉。得到好处的李副检察长,和手下开了个碰头会,设法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他们计划一番后便把此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期间,他们让张有民通过关系联系上张辉,让他翻供。

  张有民很快用钱俘虏了一名公安民警朱彦波。朱彦波将张有民写的纸条交给了关在拘留所的张辉、梁坤。很快,张辉在补充侦查阶段翻了供,说他肩上的伤是女朋友刘明咬的,根本不是王芬芬咬的。在张有民的教唆下,最终促使刘明做了伪证。

  张有民搞定了检察院,黑占又给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梁治国打了电话,希望他能对案件照顾,尽量判缓刑。梁治国吩咐刑庭庭长刘杰,让他尽量照顾。

  梁治国为了保险,要求黑占给他写一张纸条。黑占在纸上写下了“请酌情处理”四个字。拿到纸条后的梁治国指示刘杰判张辉缓刑。就这样,这出法律闹剧诞生了。

  根据商丘市政法委意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侦查局成立专案组。

  2006年5月14日,李冠伟、王洪卫、李杰、梁治国、刘杰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被逮捕。张有民因涉嫌行贿、妨害作证被逮捕。朱彦波涉嫌通风报信被逮捕。而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被开除公职、党籍。

  2006年8月19日,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对这些人分别进行了审理。2006年9月4日,睢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李冠伟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王洪卫有期徒刑4年;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梁治国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刘杰拘役5个月;以行贿罪、妨害作证罪判处张有民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朱彦波拘役四个月。

  而拉开这起徇私案件帷幕的主因人——张辉,目前还在潜逃中。(撰稿 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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