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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储户状告工行付其假美元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0:09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从工行取了1万美元转存到光大银行,没想到其中的27张面值100美元的钞票却被光大银行以假钞为由收缴了,罗女士夫妇因此起诉工行。昨天,西城法院认为罗女士夫妇证据不足,驳回了其索赔请求。

  去年1月17日,罗女士和丈夫到工行地安门支行下属的鼓楼外大街储蓄所支取了整捆的1万美元,均为百元面值。随后,两人一起到附近的光大银行中轴路支行办理外汇理财业务。

  而光大的工作人员发现,捆绑这1万美元的封条有问题,而且查验出其中有27张假钞。光大银行在重新验钞后将假钞收缴。

  罗女士随后向公安部门报案,但警方暂未立案。在与工行方面交涉未果后,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罗女士表示,因为光大的利率高,所以才转存。地安门支行承认,罗女士当天支取了1万美元。“但并不能证明假钞出自工行。”工行代理人表示,该行在收取钞票时,有一套严格的检验程序,能保证收款和付款都是真实的货币。

  罗女士还提供了两家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她从工行到光大的时间只有8分钟。

  “这段距离是1300米,我骑车用了8分钟,这短短的时间里我不可能去做其他事情。”罗女士还提出:“我和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带着钱返回工行重新验钞时,工行查了7遍,才把27张假钞验出来,且没有在封条上盖章。”

  对此,工行不予认可,并表示没有规定付款时必须要在封条上盖章。

  法院审理认为,在工行将美元交给罗女士后,罗女士可采用多种方式要求银行检验。而她离开银行的行为应视为对银行给付美元数量及质量的认可。此外,工行至光大银行之间的8分钟的时间,罗女士没有证据证明这段时间的事实情况,也不能证实出现在两个银行中的1万美元为同一笔款项。因此驳回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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