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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被指拖欠版税40万 上海法院已受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3:02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胡卉 去年底,韩寒(blog)以950万元版税被媒体评为中国作家富豪榜的探花,不过近日,韩寒却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决要求其返还的40余万元,被北京汉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汉图公司”)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据悉,法院已经于昨日正式受理此项申请。 去年6月29日,韩寒与汉图公司签订《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韩寒将其作品中文简体版在内地的复制权、发行权及其他著作财产权许可汉图公司使用。合同中没有约定书名,约定文字不少于8万字,版税为89万元,签订合同当日汉图预付了40万元,完稿交稿后支付余款,交稿当日支付结清。 据汉图公司的律师黄晓称,在合同签订当日公司已支付40万元。交稿时,韩寒的委托人要求先付清余款49万元再交稿,而汉图公司认为,韩寒的新作品《毒3》不足8万字,不符合原定合同对作品的要求,拒付其余版税。据汉图方面称,事后公司催促多次,韩寒拒绝退还汉图公司此前支付的40万元。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去年12月12日裁定认为,支持汉图公司解除合同,但同时肯定,解除合同并不是韩寒单方面的责任,40万元预付版税韩寒承担90%,汉图公司承担10%。案件律师费用8000元和汉图预付的仲裁费用28150元,由韩寒方承担。总计,韩寒须在15日之内向汉图公司支付40.615万元。但是此后,韩寒一直拒绝履行生效的裁定。 韩寒委托的陶鑫良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他还没有收到上海一中院的受理函。对于仲裁强制执行一事,他认为仲裁决定是违背法律和事实的,不应当被执行。韩寒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再次审理。对于韩寒个人是否出来表态,陶鑫良表示,韩寒已经把此事全权委托给委托人,他希望媒体不要过多打扰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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