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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坠楼身亡家属状告学校索赔47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3:3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巍)上大学的儿子突然坠楼身亡,宋来贵夫妇以学校管理混乱为由将儿子所就读的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7万余元。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家住山东青州的宋来贵夫妇起诉表示,两人之子宋志永自2005年9月就读于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是该院防卫科技系2005级学生。宋志永所在班级被安排居住于北京建设大学F座学生宿舍楼内,由学校对所有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并且向宋志永收取了军事化管理费。 2006年6月9日晚10时许,宋志永从所居住的位于海淀区天秀路10号的北京建设大学F座宿舍楼五层宿舍阳台坠楼身亡。事发后,学校直至次日上午才通知到宋来贵夫妇,并且在处理宋志永坠楼原因调查、宋志永丧事操办等问题上,不仅没有尽到学校应尽的积极协助义务,反而在精神上伤害了家长的感情。 宋来贵夫妇认为,宋志永的死亡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致使他们至今还沉浸在悲痛之中不能自拔。而这是由于学校提供的住宿场所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并且管理混乱、未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所致。学校收取了军事化管理费,却没有真正采取军事化管理。因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夫妇二人请求法院判令学校赔偿丧葬费近2万元、死亡赔偿金35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共计47万余元。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了中国防卫科技学院的电话,学生处的张女士表示,她至今都不知道有这件事情,也没有接到过关于对此事的反映。她表示可以依据宋志永的名字对此事进行核实,但最快要到下周才能给予答复。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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