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男子骑摩托车撞伤邻居将其抛入河中溺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5:50 都市快报

  小伙子非常帅,但当他被押出看守所那一刻,我看到了他脚上的镣铐,顿时心头一紧。他就是去年开摩托车撞了邻居,不但不救反而把人抛进河中的那个人。

  嘉兴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了他,本周五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在宣判前,法官给我30分钟采访。这是我第一次与一个即将被判重刑的人面对面。

  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去年9月10日凌晨1点多,村里有个小年轻叫张建华,开摩托撞倒了平日里相处得很好的、当时正骑着自行车的乡亲徐美宝。

  但是,这个素来温和的小伙子在那一刻非但没有救那个撞伤的女人,还把她抛进了河中。

  事后,经法医鉴定,

车祸其实只造成了女人轻微脑震荡,还有颧骨骨折。但是,女人死了,溺水才是真正的死因。

  死者跟小伙子还是隔壁邻居,两家在小伙子出生前就认过干亲,小伙子管死者的丈夫叫“哥”,管死者叫“嫂子”。

  小伙子在案发后痛心疾首:半夜里她满脸是血,没认出来啊,如果认出来,绝对没有那伤天害理的事。

  那天晚上,他是去镇上的网吧玩。

  而此前因为要还债,他已经两年没进过网吧,那一天工友说有一种刺激的网络新游戏。在纺织厂做机修工的他,半夜12点下班,凌晨1点骑摩托车出发去镇上,他撞上的女人,也是刚刚下夜班。

  这个案子非常极端,它的起因只是一起很小的

交通事故,可最终却是以“故意杀人”定罪的。

  张建华为逃避责任,把本来伤势不重的徐某推进河中导致其溺水而死。本来交通肇事罪最重也就判15年,但现在上升到“故意杀人”,因为考虑到是在警方还没有完全知道徐某已被杀的情况下,警方在询问时张建华主动交代全部情况,这个可以认定为是自首,所以缓期2年执行。

  这个小伙子应该说人还是本分的,但是,一个本分的人做出如此极端的事,这说明他性格中有很大的缺陷,还有上次车祸的阴影。

  所以,最后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徐某家属20余万元。

  面对面

  小伙子一米七八的个头,面容英俊,言语坦率。事隔半年,那一夜就像过电影一样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他真希望那只是一场噩梦。

  案发时

  在撞倒人的那一刻,他也有短暂的昏迷。醒来时,他看到旁边有一个女人,他用手电筒照了一下那个女人,只看到了满脸鲜血(事后法医鉴定徐某脸上有道很深的伤,露出了骨折的颧骨),没认出是谁。

  “我坐在地上四五分钟,脑子里非常乱。”张建华说他想到了自己2001年开面包车撞了一个老太太,事情是私了的,但9万元的赔偿款让他在这几年一直过着辛苦的日子。一起受苦的还有当时的女朋友现在的老婆,这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离开他,婚后还给他生了个可爱的儿子。现在又出了车祸,赔偿是不是又要让他陷入生活的困境,儿子3岁了,再过两年就要上幼儿园了,家里怎么还能背债呢……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想到后果,想到是不是会坐牢,一点点都没想到,我想的只是怎么掩盖,怎么逃避怎么把这个事处理掉”。

  张建华说,他想到这里时,旁边的女人发出了呻吟,这声音让他更害怕,他一刻都没法忍受了,他要立即处理,他站起来把女人放在摩托车上,拉到河边。

  张建华说他是双手托着女人走下河的,在把女人抛向河中央的那一刻,女人拉住了他右侧的衣袋,女人被他抛了出去,他也摔进河中。

  案发后

  张建华在第二天被叫进了派出所,当时民警只是寻找失踪的徐某,在民警询问了一个多小时后,张建华问了句“如果徐某的失踪是我做的,我会被判几年”,然后就什么都说了,很坦白。

  看守所

  张建华说自己真是个法盲,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事可能会有怎样的后果。进看守所,其他关押的人问是什么事,他说了一下, 人家没声了,拍了拍他肩走开了,他追上去问“你说我会判几年”。

  判决前

  “现在想得最多的是我嫂子,我老婆跟儿子”,“嫂子真的很亲,她平时上班前都来我家抱我儿子玩”,“我现在一点都不想会怎么判,哪怕现在让我出去,我都没办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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