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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学男教师强奸女生 检方要求从重判其12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0: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7日电 高雄市某私立高中萧姓男老师涉嫌以成绩威胁女学生,订立“性交易契约”,再连续性侵害得逞;女学生不堪受辱,偷取萧嫌7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现金泄愤,事后向校方报告受害过程。检警侦查后将萧老师收押禁见,检察官16日认为萧某事后毫无悔意从重求刑12年。 据香港大公报引述台湾媒体的报道,今年57岁的萧某任教于高雄市某私立高中,2005年9月起担任被害人甲女导师,他涉嫌利用指派甲女负责缮打班级学生课业数据为由,将他所管理的视听教室钥匙交给甲女,制造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强行抚摸猥亵甲女胸部、大小腿等处。 06年4月间,萧某要求与甲女订定“性交易约定”,并储存于电脑档案中,威胁甲女若不依他的要求进行性交易,将利用她学业成绩差,在同学面前羞辱处分她,若是甲女依约定从6月起与他进行抚摸、性交,事后会付给她1000到2万元代价。 这份约定中包含“读书计划”及“余兴节目”,“读书计划”是萧某督促甲女加强英文及数学,但内容仅有简短几行字,其余一大篇都是“余兴节目”的性交易契约。 甲女不满萧老师对她性侵及猥亵,06年5月19日晚上晚自习后,自行打开视听教室,弄乱教室内物品,偷走萧老师的现金7万多元。5月22日下午,萧老师佯装要向警方报案,在视听教室内威胁甲女加以性侵害得逞,事后再利用手机简讯威胁甲女。 甲女不堪萧老师的性侵及骚扰,5月24日将偷得的7万多元原封不动归还给他,两天后将被性侵过程告诉学校护理老师,校方通知社会局性侵害防治中心,转送警方侦办后,移送高雄“地检署”侦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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