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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三口被疑集体作案遭错关60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7: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月17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重庆晚报记者丁香乐)16日早上,重庆长寿区葛兰镇天福村余治安携妻带儿从陕西回到重庆。因涉嫌故意杀人,20多天前,余治安和妻子张秀芳、儿子余路平还分别被羁押在陕西省韩城、合阳看守所。2006年12月18日,渭南市检察院检察官向余家三口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称,2005年3月23日7时许,陕西省韩城市金塔公园后门发现一具女尸,年龄不到20岁。韩城警方勘察后,初步断定是一起强奸杀人案,决定立案调查。

  租住该公园附近的张秀芳说,她赶到现场看热闹时被吓一大跳———死者是儿子余路平的女友,名叫亢林娜,曾在自家住过。当时,20岁的儿子正在家睡觉。几位民警很快带走余路平及其父母。

  韩城警方随后对余家三人办理刑拘手续时出示的材料记载,公安部门对死者亢林娜阴道内遗留物和余家父子的血样进行DNA检验。结果显示:亢阴道内精斑系余路平所留。另外,死者身下留有余治安的一件黑色马甲,警方认定他们涉嫌强奸杀人。

  渭南检方的材料显示,韩城警方认定整个罪事实如下:此前两天亢林娜在韩城找工作,没住处就住余家。当晚10时许,余治安采用捂嘴等手段,将看电视的亢林娜强奸。遭反抗时,余治安怕被人听见,就拿扳手将对方打昏。余治安将妻子和儿子叫回家商量后,3人用三轮车将亢林娜运到距家约120米处的一条小巷拐弯处时,由张秀芳望风,余治安唆使余路平将亢林娜强奸,伪造强奸杀人现场。随后父子二人将亢林娜杀死。

  2005年4月3日,警方宣布案件侦破,系余家3人集体作案。5月,余家三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宣布执行逮捕。随后一年多,检方多次退回公安机关材料要求补充侦查。最后检方认定,指控余家三口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余家三口不予起诉。2006年12月21日、22日,余家夫妇和儿子分别被羁押的陕西韩城、合阳看守所释放。

  余路平说,刑警队对他和父母进行了刑讯逼供。出于保命的想法,他们无奈在警方炮制的口供上签字画押。

  被关进韩城看守所之初,余路平说脑袋一片混沌,但有一点却异常清醒,自己没有杀人。他慢慢清醒下来,找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仔细研究,觉得先前口供原来非常重要,足以害死自己一家人。

  随后,余路平写下16页的申诉信,交给辩护律师带出,反复申辩说自家没有杀人。虽然一直到被释放前都不知道案件进展方向,但余路平说他始终坚信,世上好人占多,法律一定能还他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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