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干部聚众赌博敲诈勒索被判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6: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吴庆才郭京霞)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国税局干部马贵波牵头聚众赌博,并以一名赌友赌博时作弊为借口,将其非法拘禁近两天,意图勒索钱财两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做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终审判处马贵波有期徒刑2年。参与此次敲诈勒索的其余六名同案被告人,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46岁的张家口市桥东区国税局干部马贵波平日就喜欢赌博,经常牵头聚赌。2005年12月14日下午,马贵波召集了同事杨强(男,45岁,张家口市桥东区国税局干部)以及王伟、胡海兵、荣华、岳星、黄飞虎(均系张家口市无业人员)等人,在张家口市张家口宾馆开了个房间“扎金花”,参与赌博的还有任某某,他是经朋友介绍第一次参与马贵波组织的赌博活动。

  此次“扎金花”,任某某手气不错,一直赢钱,短短几个小时就赢了数千块钱。马贵波等人认为,任某某是因为作弊才赢钱的,要求任某某赔偿损失,并以“不给钱就将任扔下山”等语言相威胁,向任某某索要人民币两万元。

  为了能够拿到钱,马贵波等7名被告人将任某某挟至张家口民族宾馆进行看管。后任某某的朋友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人民币2000元汇至被告人马贵波的银行帐户内,钱款被取出后全部挥霍。

  次日下午,7名被告人驾驶荣华的出租汽车将任某某带回北京继续索取余款。2005年12月16日2时许,被告人胡海兵、王伟、岳星、黄飞虎、杨强、荣华在本市海淀区八里庄路边等待取款时被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马贵波、杨强逃离现场。同年12月19日,被告人杨强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马贵波于同年12月22日向公安人员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贵波、杨强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赌博中以被害人作弊为由,采用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及语言威胁的方式强令被害人交出数额巨大的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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