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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逆行撞死行人被判8个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1: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梁彬心) 一男子在开车途中逆行撞死一名行人,随后主动报警交代肇事经过,但在得知伤者死亡要担全责后,他偷偷离开深圳返回原籍。近日,深圳盐田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肇事者陈某虽在案发后主动报警但事后私离深圳经追捕归案,所以不认定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2004年11月13日14时3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中型半挂牵引车,沿深圳市盐田北山大道辅道由南往北逆向行驶,途经环境管理中心路口人行横道时,将行人胡某撞倒,导致胡某受重伤。陈某见状立即拨打122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向交警供述肇事经过,伤者也被送往医院抢救。 随后,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并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胡某则因抢救无效死亡。见事态变严重了,陈某在没有通知交警的情况下私自离开深圳返回原籍。2006年6月14日,陈某在江西上饶火车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深圳盐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盐田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虽在案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调查,但其在事后私自离开深圳,经公安机关网上追捕才被抓获归案,因此对该自首情节不予认定,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其所在公司也已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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