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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索要生活费遭拒持刀弑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15:20 水母网
本报莱州讯(得玲 明明)莱州15岁初中生故意伤害父亲并致其死亡一案,近日尘埃落定:被告人小强(化名)被莱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去年10月8日21时许,少年小强持刀将父亲捅伤,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受害人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讯,小强弑父原因是为了索要生活费。小强父母自2004年起分居,父亲与赵某同居并经营一家酒楼。小强跟母亲生活,多次向父亲要生活费被拒。去年10月7日下午,小强到酒楼找父亲要生活费。8日晚,父亲回到酒楼,小强掏出匕首,刺入父亲右下颌部位。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减轻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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