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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法警送传票被扣2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1:2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日前,朝阳区法院法警在给被告公司送达传票的过程中,被多人围堵谩骂,致使法警被困滞留现场近两个小时。记者昨天了解到,朝阳区法院对围堵谩骂法警的四名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三人被司法拘留15天,另外一人被处罚款1000元。

  2007年1月,朝阳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陈某、金某起诉北京兴高盛经贸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经电话传唤拒不到法庭应诉,故法官委托该院法警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月2日中午,法警小宋驾驶警车前往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到达后,被告公司股东之一孙慧明(女)当即拒绝签收。法警核实情况后,将诉讼材料留置在该公司欲离开。见法警上车发动了车辆,孙慧明用力拍打车窗说:“你必须和我的律师通电话。”法警说有问题请和法官联系,孙慧明便阻止法警挪动车辆。此时,现场已有六七人围观,并开始对法警推搡和谩骂。孙慧明等人对法警高喊:“你别以为你穿着这身衣服就怎么着,你脱了这身衣服什么也不是”,“信不信就叫你脱了这身狗皮。”其间,法警的眼镜滑落并被踩坏。

  由于孙慧明等人气焰十分嚣张,并称“今天你不把传票带走,你也别想走,我们已经报警了”,法警只得向法院请求增援。与此同时,孙慧明、陈荣民、辛鸿飞始终堵在警车后面,孙慧明还给朝阳区法院办公室打电话,称:“你们法院的法警被我们扣押了,来领人吧!”40分钟后,增援法警到达现场,将带头闹事的孙慧明、辛鸿飞、陈荣明、赵文库四人带回法院审查。

  鉴于孙慧明、陈荣民、辛鸿飞三人对送达法警进行阻扰、拦截、扣留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正常秩序的行为,后果严重且拒不悔过,朝阳区法院决定对上述三人处以司法拘留15天,赵文库因违法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被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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