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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绑架强奸打工女被判1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5:0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见习记者 吴亮亮 通讯员 蓝永山 陈文聪)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杨某先后两次冒称某两大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帮助介绍工作为由,将两受害者诱骗至一偏僻的地方实施绑架勒索和强奸。近日,惠城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7年。

  犯罪嫌疑人杨某是湖南省桃江县人。2006年5月24日下午,杨某在惠城区某人才市场见到找工作未果的吕某,便主动上前搭讪,自称是TCL国际电工工程师,可以帮她找到工作,骗得吕某信任。随后,杨蛟让吕某帮他搬电脑,将其骗至惠州火车西站铁路边,强迫吕某打电话给其男友等人,称被骗到广州,要存入6000元到指定的银行卡上才能放人。当日吕某男友未将钱存入账户,杨某强奸了吕某,并将她身上的200元现金及价值550元的手机抢走。

  2006年5月26日上午,杨某又自称是麦科特公司工作人员骗得吴某信任,后将她带至惠城区下角油塘村,用同样的方法向吴某男友张某勒索5000元(张某支付了3000元),并抢走了吴某身上的手机。

  惠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无视国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总和刑期1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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