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冲进派出所强行带走被拘女友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3: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女友违法刚被行政拘留,21岁的张毅便“英雄救美”冲入派出所,将女友强行带走。因犯妨害公务罪,近日,21岁的张毅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6月28日晚,张毅的女友杭某因对大兴旧宫一小区物业保安不满,用脚将物业门口的两个花盆踢倒,持墩布把敲打窗子,物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杭某随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审查,并当即被行政拘留。

  张毅闻讯后,立即与杭某之母当夜追赶至派出所,对民警恶语相加,暴力阻碍对方执行公务。随后,趁公安人员办理拘留手续的时机,张毅将已被宣告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杭某强行带走,致使杭某至今仍逃避行政处罚。

  庭审中,张毅称女友的行为并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杭某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属于程序违法。而自己也没有实施妨害公务的行为,只是指出民警执法违法,因此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公安人员、在场保安的证言及相关书证,可以证明杭某轻微的违法行为存在,公安机关因此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无不当。而张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妨碍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其行为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也致使司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据此最终判处张毅有期徒刑一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4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