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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制造公路爆炸抢劫煤矿工资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6:1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2月15日电(记者苑坚)记者15日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法院获悉,一起曾震惊川东的爆炸抢劫案日前尘埃落定。甘在荣、甘国良和熊小果3名被告,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 2006年10月1日,正是邻水县凉山乡城门洞煤矿发工资的日子。当天上午,煤矿业主杨作全及其女婿王呈亚驾驶汽车,携带着为工人发工资的40万元现金从重庆方向驶回。当他们行驶到凉山乡跳沟村境内时,突然一声巨响,整个汽车都被炸得跳了起来,杨作全当时被炸晕,王呈亚恍惚中爬下车用手机报警时,发现浓烟中有两个身影向山上跑去。 该案发生后,因其手段残忍、案发时间特殊,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并将案件移送到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06年9月,同为煤矿工人的甘在荣、甘国良父子及熊小果3人,多次从矿上盗窃炸药及雷管,并了解到,城门洞煤矿的业主杨作全,每月1日都会携带大量现金,从重庆到矿上给工人发工资这一情况。3人经过几次踩点和爆破试验后,于9月30日深夜来到凉山乡跳沟村境内,将炸药埋在了公路中间,然后由甘国良和熊小果守候,并最终实施了爆炸。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并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邻水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3名被告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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