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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债报假警谎称遭抢被拘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8日08: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佛山讯 (记者翁晓鹏 通讯员贺珏) 为了逃避年关的债务,竟编造被抢的谎言向警方报假案。昨天,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对谎报案情的林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报警:谎称被抢29万元 2月16日下午3时多,禅城公安分局同济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事主林某(男,49岁,佛山人)报警称在汾江南路市工商银行门前被抢人民币现金20多万元。 民警在同济路永丰大厦前找到事主林某,林某称其从银行取钱出来,驾驶摩托车离开时,被两名共骑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的男青年从后追上并将其连人带车推倒在地,后两男子抢走其放在摩托车坐垫内的两个分别装有现金13万元和16万元的塑料袋,得手后向同济西路永丰大厦方向逃跑。 林某称,自己一直追到了永丰大厦门口,因追不上嫌疑人了才停下来报警。 调查:多处口供与事实不符 佛山市、区两级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大量警力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发现,林某当天上午9时多曾到银行柜台交易,但只存了200元钱,其账户中的余额远远没有他所说的取出的“29万元”那么多。 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证实林某陈述的“可疑车辆和人员”纯属乌有,其多处口供与事实存在较大矛盾。 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民警于是将林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的了解,在事实面前,林某交待自己是因欠朋友材料费5万元,为逃避还债而谎报被抢劫的经过。 昨天上午,公安机关认定林某谎报案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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