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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掉进污水井骨折索赔遭拒 家长跪求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0日01:1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李佳)井盖丢失1个多月无人管,大兴区旧宫镇天上天购物广场门前的污水井连续“陷害”3名儿童和一名成年人。其中,一7岁男童为此锁骨骨折,且家长索赔遭遇推诿。昨天,这名男童的家长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

  姨甥同掉污水井

  锁骨受伤男童的姨妈殷女士说,16日下午3点半,她和爱人携7岁外甥到天上天购物广场购物,没想到还没进商场,她和外甥就一起掉进了门前的污水井里。

  “井离商场门口不到30厘米,半掀着,井里的污水已经漫到地面,当时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口井。”殷女士说,和外甥一起掉进井时,她条件反射地用一只手撑住井沿,另一只手托住了外甥,“孩子的一只脚踏进去了,左肩膀磕到了商场门口的台阶,幸亏大半个身子靠我托着。”当她和外甥被爱人救出来后,两人衣服都湿透了,滴着脏水。

  赔偿仅限服装费

  殷女士等人立即去找天上天购物广场的负责人。接待他们的赵经理说,这个污水井不归商场管,让殷女士一家去找井盖旁边的店面———一家成都小吃店。赵经理说,因为污水是从旁边的成都小吃店流出来的,而且井盖也是小吃店的人舀污水时掀开的,商场既然把店面租给了小吃店,小吃店出了事就该自己负责,“跟我们没有关系。”

  之后,赵经理陪殷女士一家找到小吃店的崔老板,让崔老板补偿殷女士服装费300元,并要求双方签订一份协议。根据协议,殷女士收下300元后,此事一笔勾销,以后再不能来找麻烦。

  家长跪求医药费

  此时,殷女士的爱人突然发现孩子肩膀不能活动,于是立即叫来孩子父母,让他们先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和爱人留下来协商。在孩子检查未归前,殷女士的爱人提出,如果孩子受伤,所有医疗费用由天上天购物广场承担。赵经理不同意,说“孩子没事,就是脱臼而已”。双方僵持不下。

  当孩子随父母从

医院返回商场时,殷女士才知道自己7岁的外甥被诊断出“左侧锁骨骨折”,遂要求天上天购物广场给予相应赔偿,赵经理不但不予以赔偿,还叫来6名保安,强行把殷女士等人赶出商场。孩子的母亲见此情况跪地恳求,赵经理借口换手机电池离开现场,之后一直没有露面。

  至今,殷女士一家一分钱的赔偿费都没有拿到。

  丢盖月余无人管

  记者就此采访天上天购物广场的赵经理时,对方坚称与商场无关,让记者找小吃店,而小吃店也认为与己无关,让记者找商场。

  据附近商户介绍,这个污水井盖丢了1个多月,一直没人管,此前掉进去过两个小孩,好在伤势不严重。

  针对井盖的管理权属问题,记者致电市市政管委,对方称远郊区县的井盖归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由他们去现场勘查并确认权属单位。记者又致电大兴区的市政管理部门,接线的值班人员表示立即派员赴现场查看,但直到记者晚6点返回报社,并无相关人员到场勘查。记者:实习生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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