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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价格落差撤销交易仍悬而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0:12 SMG《东视广角》

  二审稿:

  记者找到了本案的被告之一,古玩城的摊主老周,据老周说,当初小胡卖给他的那些旧书,并没有2000本那么多,品相也不是每一本都很好。

  (被告老周0236有些是圆珠笔写的本本,都是学生用的练习本抄的东西,甚至连古文观止都有。我怀疑老先生休养在家里没事,这个东西也是休闲,消磨时光的感觉。)

  老周记得,这些书他在买进之后不久,就陆陆续续转手卖给了别人。如今具体的去向,已经难以查找了。

  (被告老周0749你要问我卖给谁了,我也搞不清楚,南来北往的,就这么走掉了1645我们做这个生意,层次很低的,在家里,退了休没事的小老头子,外地来的,背了个包摆地摊的,就拿过去,驳两个利润,赚个价差,.)

  老周说,这些书他卖出的时候,也没有赚到什么钱,如果小胡当时就后悔了,找到他,他肯定就按照原价返还给小胡了。

  (1720一百块钱来,加二十块钱走,要么我就不卖,所以我也不亏,基于这种条件下,当时他来找我,我肯定还给他的,因为我没有什么好赢利的地方,很小的利润,没用的,不象他讲的那么天好地好,他说得太过分,太夸张了。)

  老周告诉我们,后来古玩城搬迁,自己生意做得不好,就不再做这个行当了。直到小胡找他,要打官司,他才知道,自己转手卖掉的一些书,进了拍卖行,卖出了好价钱。

  (被告老周2013我心里面当然也后悔,这么好的东西卖掉了。漏掉了,漏掉了,漏就漏掉了,这有什么办法呢?做这个生意,或者做这个收藏,心态一定要平和,心态不平和,毛病多了,今天这个东西卖给人家,几十块钱,人家一下子卖个几万块钱,长年累月,我不是要气得吐血。)

  老周说他并没有赚到钱,那么,究竟是谁把这些书送进了拍卖行呢,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本案的另一位被告:老张。老张当初也是古玩城的摊主,他承认,自己是送了一批书籍去拍卖行拍卖,但是他表示,自己和小胡之间没有任何买卖关系。

  (被告老张0655真的很冤很冤的,0408小胡起诉我,我根本不认识他,第一,第二,我也没有向他买过一本书。)

  老张说,他在上海做古玩收藏和买卖的行当,已经十几年了,在做买卖上,他一直自认为口碑不错。

  (被告老张0740做了十几年的生意,从来没有一笔人家要和我打官司的。)

  老张记得,2001年下半年,他是从一个陌生的卖家手中,用2万多块钱买下了这20多本旧书。对于其他手抄书的去向,他一无所知。因为自己主要做古钱币,对书籍不是很精通,也不打算收藏,于是不久之后,就把这批书送到了拍卖行。在他看来,2万多块钱买进的书,在拍卖中拍出5万多块钱的价格,也是一笔很正常的交易。

  (1700(古玩)行里有一个行情,拍卖行里的行情和(古玩)行里的行情,又是完全两样的 1734两个人一上来要争这个东西,三千到五千的行情,他们可以争到两三万四五万,这说不清了,没有行情(可言)了。)

  尽管老张感觉,这场官司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就在拍卖会结束几个月之后,老张家突然来了几位陌生人。

  (采访:0949法院到我家里来了,他们说有2000册书,十几箱子的书,)

  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突然上门来进行证据保全,这让老张非常意外,尽管当时在自己家里并没有找到一本属于原告的书,但是,这件事情,已经让他的家里人吓得不轻。

  (2830家里面又怕,你做这个(生意)合法不合法?家里人问我,你做这个合法,法院怎么会冲进来。)

  老张说,在2002年和2004年,小胡已经两次起诉他,虽然由于证据不足等种种原因,这两次官司小胡都撤诉了。但是,这件事情一直没有了结,总让他有些心理压力。

  (2110做正常生意买卖,牵涉到这种事情,真的是想不通。而且一拖就是拖了五年。2010由于这种情况一直很焦虑,一直闷闷不乐,时间长了之后,在洗澡的时候,我发现后面在大把的脱落头发)

  老张到底有没有直接从小胡手里买过书?胡家流失出去的这批书籍到底有多少本?价值到底有多少?这些问题,现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不仅如此,就连本案涉及的法律原则,原告和被告律师也看法不一。

  (字幕:交易双方是否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原告律师4320几个被告 他们都是专门做这个生意的人,地位是不平等的,他们是专业的,在那里(文物市场)建了铺位,这个小年轻,受了一点引诱,蝇头小利吧,就把这些祖传的,也没传到他身上,这些值钱的吴文楷珍藏的书籍就卖掉了,我认为他是违反了平等的原则。)

  (被告律师2155这是一个知识积累的优势,不能是属于法律所称的不平等的地位,法律所指的不平等,是指具有垄断的优势地位,身份的特殊性,地位上的一些优势等等,所以我们认为本案不存在不公平,不平等的情况。)

  (字幕: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原告律师3631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这都是合同法的禁止性的规定,他是违反了,只要违反的话,我们认为,法庭对这起买卖应该判决无效。无效就应该返还,返还不出可以折价赔。)

  (被告律师2334毒品,淫秽的书籍等等,法律是做了明确的规定,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还有一些物品,像黄金等是限制流动的,如果是触及了法律的禁区的话,这个交易肯定是无效的,除此之外,只要是国家允许进行交易的,不存在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话,还都是属于有效(交易)的范围之内。)

  (字幕:能否以价格落差撤销交易)

  (原告律师4521这么高价值的书籍,2000册书籍,他以一万元的价格买进去了,肯定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

  (2437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在交易当中受到了重大的误解,或者是认为这个交易是明显失去公平,或者是认为受到了对方的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他可以在一年的时效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这样一个交易行为。他已经错过法律保护的期限)

  双方律师争执不下,那收藏界的业内人士,又怎么看这件事情呢。上海收藏协会的吴少华会长认为,这种事情,在收藏界内很常见,懂行的人管它叫“捡漏”。

  (上海收藏协会会长 吴少华0800卖出去的人不知道,你凭你的眼光,你凭你的鉴赏的水平,你看出来了,这里面上升的空间,我们通常讲这是捡漏,捡漏这个行为,是古玩业,是玩古玩的人最大的乐趣。)

  吴会长认为,古玩的价值判断很难,每一笔交易都考验着买卖双方的鉴赏能力,而且这几年来,收藏品市场红火,产生了很多炒作的行为,行情真真假假很难判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出手之前都要做好心理准备

  (1040古玩,味道就在“玩”里面,有可能你是捡漏了,也有可能,你是吃药了,心理必须要有准备,)

  但是,吴会长也表示,在收藏界内,当出现买进卖出价格相差很大的时候,也会“友情操作”一下。

  (0755价位上产生变化了,可以友情操作,适当的给与补贴,这是双方两厢情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的)

  日前,这起旧书官司,在普陀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原告和被告本人都没有到庭,在双方律师陈述和举证后,法官指出,原告小胡并不是这批书籍的继承人,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另外,原告的一些证据也需要补充举证。庭审之后,原告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小胡准备撤诉,改由胡老先生的6位继承人,重新起诉。

  编后语:

  看来,这起旧书官司虽然已经拖了5年多,但是一时半会儿还是难以了结。到底谁是谁非,相信法院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我们要提醒大家的是,古玩市场上,往往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旦东西出手,想要回来就要费周折了,家里如果有个古旧东西,您在处理之前可要仔细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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