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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安罚钱未果殴打小偷近半小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0:33 东南快报
为维持超市正常秩序,福州一超市竟规定:抓到小偷的保安,可按罚款金额提成20%。为了“创收”,该超市5名保安,在一名15岁的小偷不答应付罚款的条件下,对其进行殴打近半小时。昨日,福州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该超市保安陈某、李某、郑某、黄某、芮某提起公诉。 2005年12月9日17时许,超市保安芮某巡视玩具柜时,见汪某将四架塑料玩具飞机(价值约10元)往裤管里塞。芮某便在出口处拦住汪某,经教育,汪某将玩具交出。随后,芮某将汪某带进防损员办公室,对其说:“你在超市偷东西,要受到经济制裁,交500元钱了事。”汪某不肯,说道“你们把我送派出所解决”。 保安陈某见状,上前就朝汪某胸部打了两拳,芮某用手拧汪某的左耳。在外的保安黄某、郑某、郑辰某(在逃)从对讲机内听到情况,纷纷赶到办公室,用橡胶棒往汪某身上各处猛打。汪某就随手从桌上拿了一把美工刀胡乱挥舞,后刺了保安主管李某一刀。李某伙同其他保安对汪某拳打脚踢,汪某被打倒在地,黄某还持灭火器砸汪某的头部,导致其头部当场鲜血直流。 保安们见状害怕,于当日19时许向110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将汪某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 杨永文 通讯员 林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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