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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马路上绳索弹起摔倒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2:10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马国顺 实习生 缪晶晶 为您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10时30分,在兰州市西固区深沟桥附近的花灯拆除现场,发生一起由于拦车绳索没有明显标记,造成一辆三轮农用车驾驶员被挂下车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目击“马路弹弓”

  司机被绳索弹起狠狠摔下致死

  现场目击者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拆除设在马路上方,由深沟桥进入西固方向第一个花灯拱门的施工人员,在路南一株行道树和一辆停在路中的农用车之间栓了一条拇指粗细的绳索,用来阻挡过往车辆使其绕道行驶。路面被封住时间不长,一辆行驶速度较快的三轮农用车就撞在了上面。三轮车的司机被绳索拦住上半身飞了起来,越过继续行驶的三轮车,狠狠地摔在了距离行道树东侧5米的地面上,而农用车则向前继续滑行了15米左右,撞在道牙上翻倒在地。”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封路的绳索上没有悬挂任何标示物,稍微距离远一点就很难看到。

  事故发生后,拆除花灯的工作人员和围观群众当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但等到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遭遇

车祸的司机已经气绝身亡。

  未设明显标示

  让车辆改道应先报交警部门

  随后,记者在西固区交警大队见到了正在接受调查的施工人员。其中一位自称姓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祥瑞花灯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应西固区政府的要求,对花灯予以拆除清理。当问及为什么要设绳索封路时,这位工作人员拒绝解释。

  据一位正在处理此次事故的警官透露,依据现场调查,拆除花灯的人员封路可能是为了保障拆除花灯施工的安全。他告诉记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作业时需要车辆改道行驶,应当向交警部门事先报告,并设立明显的标示或设立专人进行疏导。

  市民惋惜 灯会组织者应防范意外事故

  由于施工人员声称施工是按照西固区政府的要求进行的,记者立即赶往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区文明办:协议规定施工方担责

  据西固区负责此次灯会工作的区精神文明办公室赵生明主任介绍,西固区此次主办的花灯会采取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他们和负责安装调试花灯的相关单位签订了一份详细的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花灯安装期间和灯会后的拆除工作,由花灯公司和相关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期间产生的任何意外和事故均由施工方承担。因此,此次

交通事故与灯会各职能机构没有关系。

  市民质疑:灯会组织者监管不力

  对于西固区精神文明办的解释,不少市民表示了质疑:市民杨先生认为,既然是政府牵头组织灯会,就应当负责管理好灯会以及善后的相关事宜。出现这样的事故,最起码是灯会组织者监管不力。市民陈女士认为,组织和建设灯会为市民文化生活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是件好事,但是发生这样的惨剧却令人惋惜。如果施工方在顾及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做好了意外事故的防范,而灯会的主办者也予以的有效的监管,这样的惨剧应该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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