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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千万元被判2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9:54 云南日报
他,先后实施诈骗10多起,骗得金额近1000万元。骗来骗去,他,近日最终因几项骗罪总合,刑期被盘龙法院判到超级长的34年,最后执行20年刑期。 1997年至2000年期间,朱小奇到处称可以合作经营汽车业务,采取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先后6次骗取韩某112万元。之后,他以相同手段,骗取单位和个体户800多万元;1999年11月,朱小奇隐瞒真相,冒用云南宏建公司的名义与云南三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共同经营奥迪A6轿车合同,骗取三环公司出资款36万元;2000年8月31日,朱小奇虚构借车到富民收款的事实,骗取汪某价值25万元的三菱吉普车一辆,被其卖给别人后销赃挥霍。法院审理查明,朱小奇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去年2月21日,携款逃逸6年的朱小奇在重庆一火锅店被昆明警方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小奇涉嫌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应数罪并罚,向法院提起公诉。朱小奇在庭审上辩解说:“诈骗罪名对我是一种侮辱。我不构成‘诈骗’罪名,我并没想过骗集资的人,我是想赚到钱后再还给他们,并不存在占有的故意。” 经法院审理认为,朱小奇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三项罪名均成立,总合刑期有期徒刑34年,决定执行20年,并处罚金共计61万元。本报记者 刘玲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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