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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到钱拒不承认被判为盗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1:13 青年时报
她意外捡到一塑料袋钱,当被害人追问并报警追查时,竟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昨日,经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 去年,安徽籍来甬打工女罗某跟着丈夫来到北仑区一汽车修理厂修理汽车。8月14日上午,在一辆汽车下,罗某意外发现了一个装钱的塑料袋,见四下无人就将它藏到了丈夫的汽车里。没过多久,失主周某发现自己挂在汽车保险杠上装有13800元现金的塑料袋不见了,问罗某有没有见过,罗某回答“没见过”。在多次追问无果后,周某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向罗某查问,罗某仍说“没见过”。之后,民警在罗某丈夫的汽车内查获了这笔钱。 法院经审查认为,罗某从地上取得财物,但该财物是在汽车修理厂内停放的汽车保险杠下方的地上,而非其他公共场所的路上,不属于他人的遗失物,且在被害人追问和民警追查后,罗某仍拒不承认,具有明显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故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俞平 简单 时报驻宁波记者 陈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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