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办理编制受贿万元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2:3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幼儿园园长办理编制受贿万元获刑
三个编制卖万元幼儿园园长获刑

  早报讯 实验幼儿园园长“卖”出一个编制就能得到数千元的好处费。上周,李沧法院依法判处李沧区实验幼儿园前园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据悉,李沧区实验幼儿园前园长王某今年42岁,2006年7月,王某以替临时教师刘某、张某某、张某办理正式教师编制为名,收受6000元现金及6000元购物卡。同年6月,王某借为幼儿园购买桌椅的机会,收受供货商夏某的回扣1万元现金。据介绍,六月七月两个月时间,王某以为他人办事为由,受贿2.2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邢台路上的李沧区实验幼儿园。记者询问周边居民得知,该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幼儿园,在沧口一带小有名气。记者来到园长办公室,目前的代理园长张女士接待了记者,她表示,前园长王某去年10月就外出学习了,她一直代理园长,对于王某获刑的事她不清楚。记者了解到,该园是李沧教体局下属的,正式教师都是事业编,一般情况下,院校实习生和临时老师只有表现非常突出才能留下,进入正式的事业编。

  李沧法院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应予处罚。考虑到王某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作出上述判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界人士表示,幼儿园园长掌握了大量教育资源,很容易诱发职务犯罪,近年来此类案件有上升趋势。(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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