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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抢劫猥亵2个月后抓获嫌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5:28 辽一网-华商晨报

  铁岭女子谷丽(化名),被刚刚认识一天的王鹏抢劫、猥亵。

  “我不能让他再去祸害别人!”谷丽开始了两个月的寻找之旅……

  2006年12月,在婚介所的介绍下,32岁的谷丽与28岁的王鹏第一次见了面。两人先在公园里聊天后看了场电影,然后来到一家饭店共进晚餐。

  在一天的接触中,王鹏表现得彬彬有礼,这让谷丽逐渐放下了戒心,谷丽喝多了,被带到了一家小旅馆。

  在房间内,王鹏先是搜刮了谷丽的现金、手机,然后又对谷丽进行猥亵。

  此时,谷丽已稍微清醒,吓得大喊起来,王鹏担心被发现立即跑出旅馆。

  此后,耻辱让谷丽开始了寻找之旅,她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到王鹏,亲手把他送到公安局。”

  在此之后的日子里毫无线索,但谷丽并没放弃,“我不能让他再去祸害别人!”

  谷丽回忆,王鹏的口音就是当地或者铁岭周围地区的,便四处寻找王鹏的踪迹。

  2007年2月的一天,在开原一家手机市场内,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谷丽眼前闪过。

  “是他!”谷丽悄悄跟在王鹏身后,直到完全确定就是王鹏后,她大喊着冲过去,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把王鹏扭送到公安机关。

  原来两个月过去了,王鹏认为“没事了”,到手机市场来兜售手机,恰好被谷丽发现。

  3月16日,开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鹏犯有抢劫罪、猥亵妇女罪,二罪并罚,判处王鹏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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