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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为上网偷盗通信光缆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5:11 国际在线

  无钱进网吧 便盗电缆线

  两少年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被处刑罚

  国际在线3月19日消息(驻上海记者 肖志涛 通讯员 郑妍、严建民):偷钱进网吧,无钱再去偷,终因触犯刑律被处刑罚。3月19日,上铁中院所辖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两名少年盗割通信电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两少年1年2个月和1年4个月有期徒刑。

  1988年7月和10月出生的许挺、海亮(均为化名)结识于安徽马鞍山市某网吧,除了向父母要些零花钱外,两人还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以满足上网的需求。去年6月29日晚11时许,囊中羞涩的许、海伙同他人,携带铁锤、据条等作案工具,在上海铁路局管内的宁芜线74K+300M至700M处,用铁锤将0142号电线杆底部砸坏,在露出钢筋、准备拉倒电线杆盗割电缆线时,因来人而未得逞。7月1日凌晨,许、海等人来到相同的地点,用铁锤将0143号电线杆底部砸坏,致使0140D0143号电线杆倒塌,随即盗割了0142、0143号电线杆之间的通信电缆线46.71米。之后,许等人将窃得的部分电缆线进行销卖,得赃款300元,用于上网吧等消费。

  此次作案,造成铁路信号闭塞,通信闭塞电话、行车调度电话中断,并使当地网间通信全阻,影响2趟旅客列车和1趟货物列车的接发,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余元。

  8月24日和9月27日,许挺、海亮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许挺、海亮明知是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仍伙同他人进行盗割,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两人作案时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及许挺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故对两人减轻处罚,判处许挺有期徒刑1年2个月,海亮有期徒刑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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