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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次盗窃派出所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7:3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警察可谓是小偷的“天敌”,但亳州市的王振岩却对此给出了不同的“结论”,其先后伙同他人连续7次盗窃派出所。

  2006年8月中旬至10月17日,被告人王振岩伙同强(另处)等四人先后7次趁一基层公安派出所值班人员凌晨出警之机,采取溜门撬锁等手段窜到所长、指导员和干警办公室,窃取清华同方V30笔记本电脑两台、索尼摄像机一台、存折一本(内存人民币4300元)、卡尔斯顿眼镜一副及香烟若干盒及4300的存折一本,被盗物品价值14242元。2006年10月20日凌晨,王振岩等四人再次行窃时,被当场抓获,并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

  日前,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王振岩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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