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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拘禁反贪局原副局长被判敲诈勒索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7: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陈功 李小勇 通讯员星空) 女老板张玉明涉嫌非法拘禁硚口区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袁某一案,经本报披露后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对张玉明判刑4年半,另3名被告分别被判刑3年至6年。

  张玉明系某开发公司经理。法院查明:去年2月18日晚,张玉明与硚口区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袁某、硚口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某、个体经营户连某等人在汉口某餐馆打麻将赌博(袁某、王某因赌博已被免职)。张玉明因怀疑袁某等人“做笼子”,打电话邀约其弟张全民前来索要输掉的赌资,张全民邀人将袁某、王某、连某殴打后挟持,威逼3人写下“做笼子”哄骗钱财的经过,并各写下10万元的欠条。去年3月8日,张全民应约取款时被民警抓获。张玉明等人随后落网。

  法院还查实,去年1月这伙人还以同样理由挟持江汉交通大队交警李某,索得4万元。

  此前,公诉机关指控张玉明等4人均涉嫌非法拘禁罪。昨日法院推翻了检方指控的罪名,以敲诈勒索罪定案。

  判决书对此作出解释:从本案现有证据看,被告人是以索取赌资为名,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殴打等威胁手段向被害人勒索钱财。张玉明等4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据悉,法院推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而另行定罪的案例十分少见。

  罪名几易,一波三折

  此案可谓一波三折。去年8月,公诉机关曾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非法拘禁罪追究张全民、汤文君两人刑事责任,并指控两人曾抢走袁某等人6万余元现金。两个月后,张玉明、李永刚被追诉进此案,4人的罪名均变成了非法拘禁罪。昨日法院最终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昨日,被告辩护人张保育律师就此案提出3点质疑。

  一、被告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此案曾两次开庭,控辩双方均围绕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展开辩论。判决前,法院并未就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进行庭审,剥夺了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新罪名是否成立?张玉明与袁某等人有赌资纠纷,张玉明找他们要求退钱,并没有非法占有钱财的犯意,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判决书是否自相矛盾?辩护人为被告人作了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但判决书对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同时法院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准,更正为敲诈勒索罪。“法院既然推翻了指控罪名,就意味着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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