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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遇车祸断左臂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1:17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邯郸62岁的老太太李秀英在串门的途中,被一辆货车刮倒在地,货车司机不仅没有立即停车救人,反而弃车逃逸,至今不见踪影。

  当事人:事发一刻我的左臂断了

  2006年12月3日下午16时,家住邯郸复兴区的62岁老人李秀英前往朋友家串门,在村里的后街,一辆同她逆行的大货车在行驶中将老人刮倒。据李秀英老人回忆,当时她被车刮倒后并未受伤,“我当时栽倒在车的前轮后方,大声叫喊,车没有停,反而往后一倒从我的左臂上碾轧过去,当时我就看到自己的左臂断了”。据当时在场的村民王胜明描述,“出事后司机就跑了,好多人都看到了,这个人大概30岁左右”。随后赶来的老人家属及时拨打了110,最后在110的警车护送下老人被送到了当地的医院。

  货车主:司机肇事没有我的责任

  事发后,老人的孩子李贵林找到邯郸市事故处,经过确认这辆货车不仅

超载,而且是报停后又私自运营。属于违法上路。最后,通过其他途径李贵林打听到这辆车的车主是邻村的张某,张某告诉李贵林车确实是他的,但是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现在他说自己也找不到司机,如果要赔偿让我们去找司机,他是不会赔偿我们的。”李贵林无奈地说。

  事故处:找不到司机事故书难下

  从2006年12月3日出事以后,李贵林就一直上门找邯郸市事故处希望能够早日讨个说法,但是这个愿望却一直无法实现,按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2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
医院
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李贵林说:“现在都3个月了,事故处却一直不给我们出具责任认定书,原因是无法找到肇事司机。”

  记者昨日联系上负责处理李秀英事件的曹秋生警官,曹秋生告诉记者:“对方车主提供了一个叫李平(音)的司机,我们也找了一下,但是当地派出所却查无此人,目前由于还无法限定车主的责任,我们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好下。”曹秋生还告诉记者,他们近期打算同伤者的家属和车主一同再寻找一下司机,“如果再找不到,我会把这件事报到上级,由上级领导研究一下,不会一直无限期拖延下去,这个事情会解决的”。

  律师:司机担主责车主亦有责

  记者就李秀英的遭遇咨询了邯郸紫薇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张伟律师表示:在这件事中,肇事司机驾驶报停后私自营运的车辆上路,而且肇事后逃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辆车的车主在这里也有责任,张伟律师建议,如果在司机逃逸未果的情况下,伤者家属可以先通过法院起诉货车车主,并且由公安机关缉拿肇事司机,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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