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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盗窃3公斤剧毒金盐被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4:18 南方新闻网

  南方都市报讯 轰动一时的3公斤氰化金钾(金盐)失窃案有了下文,记者昨日获悉,被认定为偷窃金盐的保安王达雄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获刑8年。王不服判决,称自己只签收了一个老板的包裹,并不知道其中有剧毒物质。

  金盐失窃轰动羊城

  2003年10月14日傍晚,番禺东涌镇上庆电子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突然出动寻找一个叫做王达雄的男子,王达雄是该公司的保安。让公司恐慌的是,与王达雄一同失踪的,还有一个原本该于13日送到的包裹,包裹内装有3000克氰化金钾。这个包裹本来是寄给该公司的,由于这种物质特殊,以前包裹都是由老板自己签收的。

  当日,保安王达雄趁老板不在,代老板签收包裹,然后被指偷窃了这总量为3公斤的氰化金钾(金盐)后逃跑。氰化金钾属剧毒物质,每0.02毫克就可致人死命,这丢失的3公斤氰化金钾可毒倒1.5亿人。

  

南方都市报率先报道后,羊城震动。警方迅速介入此案。一个月后,失窃的3公斤氰化金钾,除少量被用于电镀或提炼纯金外,其它被悉数寻回。10名涉嫌走私、倒卖氰化金钾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公司因涉嫌走私被停产。

  售卖金盐构成犯罪

  据悉,2003年10月16日至11月2日,24岁的河南人王建将王达雄从番禺东涌镇上庆电子有限公司盗窃的属国家规定的剧毒化学物氰化金钾30瓶中的2瓶,以每瓶5000元的价格卖给

东莞市虎门镇沙角村二轻电镀厂主管魏某(另案处理),得到现金1万元。之后,王建又先后5次把26瓶氰化金钾以每瓶5500元的价格卖给东莞市明成电镀有限公司经理许某(另案处理),卖得14.3万元。销赃后王建分得1.22万元。王建因此被广州中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近日,番禺法院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王达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王达雄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广州中院称,自己只是签收了老板的包裹,并不知道里面是氰化金钾。

  氰化金钾

  俗称“金士利”,又称“金盐”,是电镀金的主盐。主要应用在电路板、连接线、引线框架等各种电子零件以及通讯、军事和科学仪器等镀金方面。氰化金钾含有剧毒的氰化钾。人中了氰化物的毒后,重者立即昏迷,在两三分钟内死亡;轻者头痛、呕吐、昏厥、呼吸困难,最后由于呼吸中枢麻痹、呼吸停止而死亡。氰化金钾在境内销售及用于生产,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至少需要过两关: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而从境外通过合法途径流入还须经过海关检查,可以说,审查管理极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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