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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20万元让被轮奸女儿作伪证称是自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2:57 现代快报
当小红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材料上重重地写下“我是自愿和小亮发生性关系的……”等字的时候,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受害者的身份从此变成了嫌犯,与她一样身份发生变化的还有她的母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三男子轮奸了醉酒的她 2006年10月份的一天,长春女孩小红在大街上偶遇小亮、小林和小明3名男子,因为是朋友关系,当他们邀请小红一起去外面吃饭时,小红答应了。 在饭店内,小红被3名男子灌醉。3名男子将小红架到附近旅店内,强奸了她,然后逃之夭夭。酒醒后的小红知道上了小亮等人的圈套,于是马上将此事告诉男友。男友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将小亮等3人抓捕归案,他们对此事供认不讳。 母亲为了20万翻供 2007年1月17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小红刚刚递交给法庭的证明材料让法院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是自愿和小亮发生性关系的……”供词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法庭不得不暂时休庭。 小红的证明材料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变化? 原来,1月10日,小亮的父亲找到了小红的母亲:“如果你让你女儿在法庭上说和我儿子小亮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我愿意给你20万元,作为对小红的补偿金。”为了这笔数目不小的补偿金,小红的母亲考虑了一天终于答应了。11日,她带着小红和小亮的父亲在法院附近的小饭店内见面了。小红在母亲的授意下,将递交给法院的证明材料重写了,证明材料中称,她和小亮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而其他两名男子是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奸了她。 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 警方调查清楚后,身为受害人的小红及其母亲这样一下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她们的行为涉嫌妨害作证罪。小红的母亲和小亮的父亲被批捕,小红被取保候审。据《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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