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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长辞职被航空公司索赔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7:4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黄秀丽)新华航空公司的机长张军辞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新华航空公司反诉其索赔违约金、培训补偿费共计600余万元。昨天,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方表示,飞行员的流动已经成为困扰老资格航空公司的一大难题。

  42岁的张军从1979年起就在部队飞行,2001年应聘到新华航空公司,担任正驾驶,2004年升为机长。去年6月,张军提出辞职。后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张军支付违约金42万余元。张军认为,公司还应支付他安全生产奖14万元,向顺义法院提起诉讼。新华航空公司反诉要求张军支付招聘费用8万元、培训补偿金等557.5万余元,加上42万余元违约金共计600余万元。

  法庭上,航空公司表示,飞行员都是“用金子堆出来的”。通常培养一名机长需要8到10年的时间,航空公司需要支付包括改装、复训、航线、带飞等巨额培训费用。飞行员的离职,将给航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民航总局规定,飞行员离职后对培训费的相关补偿标准为70万至210万元。

  张军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公司索要的违约金和补偿金有很多是重复计算的。张军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正驾驶,而且本身就是驾驶民用机型的机长,只不过驾驶的是麦道,到公司来后改为驾驶

波音,公司对他的培训成本远低于招录一名新手。

  由于新华航空公司不同意对方的调解意见,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航空公司方面则表示,从2004年起,随着民营航空公司的兴起,一些老资格的航空公司都面临着飞行员流失的困境,国航等航空公司每年都要面临多起诉讼,新华航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航在海南也有十几起劳动争议。据张军的代理律师称,去年新华航空公司有14名飞行员离职,也是他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每人赔偿航空公司70万至9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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