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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儿子作证被判杀害情人 上诉高法得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8:31 沈阳网-沈阳晚报

  儿子:双方争执酿命案 妈妈:“我是冤枉的”

  围绕被告人是否故意杀人,一起案件历时两年依然没有结果,而在法庭上亲生儿子和妹妹竟然纷纷作证她有杀人嫌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她死刑,她强烈要求上诉,经省高法开庭审理后此案发回重审。2007年3月26日,边晓菲故意杀人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男尸刀伤70处 嫌疑人是他情人

  2005年2月22日晚11时许,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中年男子雒某死在自己家中。沈河警方勘查发现,被害人身上有70多处刀伤,死亡时间应为22日午夜。

  警方调查发现,雒某与一名叫边晓菲的女子来往密切。该女子41岁,沈河区无业人员,现与其妹妹租房住。边晓菲还有一个儿子,在沈阳市某武术学校读书。根据掌握的证据和现场的种种迹象,警方断定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5年2月24日晚,警方在沈河区南关路41号边晓菲的住处,将母子二人抓获。经审讯,边某的儿子交待了犯罪事实。其母亲3个月前与雒某结识交往,后两人发生矛盾,边某提出与雒某断绝关系,雒某不同意。2月22日晚,雒某打电话给边晓菲,说要找她谈谈,边晓菲带着儿子来到雒家。交谈中,双方话不投机发生争执,厮打中,边晓菲将雒某刺死。

  中法审理判死刑 上诉高法得重审

  2005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边晓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边晓菲强烈要求上诉,2006年9月27日,此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宣读完一审判决,法官让边晓菲针对案件讲一下自己的上诉理由。边晓菲说:“不公正,我是冤枉的。整个案件主要证据就是我儿子说我杀人了,可他是被屈打成招的,我强烈要求今天与我儿子当庭对质。还有我妹妹也指证我,她是撒谎。”而经省高法审理,此案确实存在证据不符、事实不清,因此取消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高喊“我是冤枉的” 法院当庭没宣判

  2007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边晓菲故意杀人一案在沈阳中法开庭。被带进法庭时,边晓菲面无表情,非常镇静地向旁听席上扫视了好几眼。由于工作的原因,曾指证边晓菲有杀人嫌疑的妹妹和儿子均未能到庭。

  法官首先宣读了沈阳中法一审时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边晓菲提出,自己的儿子和妹妹的证言对此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求两位证人出庭对质。同时边晓菲表示自己与儿子、妹妹有隔阂,而儿子更视边晓菲为后妈。被告辩护律师也提出几点辩护意见:争议最大的一个焦点,就是边晓菲的儿子小强是否真的去过案发现场。因为小强无法讲清边晓菲的杀人过程,也无法解释其鞋上的血迹在什么位置及在什么情形下溅上去的,而且现场的勘验笔录未能提取到小强旅游鞋印及指纹。还有一个争议焦点就是雒某不可能是被一个人杀的。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沈阳晚报 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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