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宾馆保安拒绝开门导致女子遭强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7: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波3月27日电(叶琛琛 陈霞芳 周云剑)两次逃跑的机会,都因宾馆保安害怕被打击报复而置若罔闻,始终没有为逃跑女子开门,最后致使其无路可逃被强奸。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宾馆保安蒋X管制1年。

  2006年12月1日凌晨,在KTV认识的王X波、王X文和陪酒女子谷X,到宁海某宾馆开房醒酒。蒋某是该宾馆的夜班保安,每天晚上12点以后由他独自负责大堂的管理,如开门、关门、来客登记等。

  王X波跟王X文说一定要留住谷X,不能让她走。凌晨1时多,醉醺醺的王X文下楼,嘱咐蒋X提前把宾馆大门关上,如果有个女的要出去,不要给她开门。蒋X解释说按照宾馆惯例,一般是凌晨两点关门,王X文不肯罢休,蒋X怕挨打就关上了大门。

  凌晨2点多钟,和王X文一同下楼的谷X直奔保安蒋X,要求开门让她出去。王X文则摇手示意蒋X不许开门,迫于压力,蒋X推说这么晚了不便开门。谷X继续请求蒋X为她开门,蒋X却不再理睬。见开门无望,谷X只得回到房间。

  之后,谷X又来到大堂要求蒋X开门放她出去,但他仍没有理睬。当她失望地回到房间时,她预感到的危险变成了现实,酒醒后的王X波将她强暴了。到早上7点钟下班,蒋X并不知道因为他拒绝开门而发生的这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检察官认为,虽然蒋X对于谷X被强奸的事实不能预测,但其违反自己的职责,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间接导致谷X被强奸这一严重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增诉程序,蒋X与王X波、王X文被一并提起公诉。(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9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