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8岁银行员工挪用公款530万炒股被刑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6:4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楚田) 去年以来,股市红红火火。卖房炒股者有之;贷款炒股者有之;更有甚者,冒着犯罪坐牢的风险,挪用公款炒股。到头来,事情败露,蛋打鸡飞,值得世人警醒。 记者昨日从襄樊市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了解到:建设银行襄城支行员工王毅就因挪用公款530万元炒股,3月15日后东窗事发,被襄城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这是继宜城中行营业部原主任肖奎盗窃金库260万元潜逃被抓、宜城农行原会计鲁长凤挪用公款50万元网上赌博自首后,襄樊近期发生的又一起金融大案。 据知情人士介绍,现年28岁的王毅,是建设银行襄城支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低柜区负责代发工资业务),平时工作比较勤奋,也比较低调,和同事们的关系也不错。 据王毅的同事介绍,春节后,王毅上了一两天班后就不见踪影。案发前,他们都没听说王毅炒股。对其挪用公款炒股,同事们都感到意外。 至于这笔钱是否追回或已追回多少,检察机关表示因案件仍在办理中,暂不便透露。 背景资料 严禁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 去年12月31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 《通知》第三条: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除依法严肃处理外,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将违规记录载入征信管理系统。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