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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路面废弃螺丝绊倒骨折状告市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0:14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月月 记者 雷 强) 老人傍晚出门散步,不料被路面冒出的两根废弃螺丝绊倒,摔断大拇指。昨日,老职工状告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省电力公司要求赔偿一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 朱某某是省城一家媒体的退休老职工。2005年11月21日傍晚,他吃完晚饭后,沿着省城芜湖路的人行道散步。当行至徽商集团门口时,朱某某突然感到脚下被绊,接着一个跟头摔倒在路中央。过了好大一会,朱某某才缓过神来,在朦朦胧胧的夜色之下,他发现,原来是人行道中间两根凸出地面高达15厘米的废弃的螺丝绊倒了自己。随后,他强忍着疼痛,在闻讯赶来的子女陪护下,来到医院,经诊断,为大拇指粉碎性骨折。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朱某某共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出院后,朱某某多次找到路的管理和维护单位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讨说法。然而,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均以设施不归自己所管为由,拒绝了朱某某的请求。无奈之下,朱某某将其告上了法庭索赔1万元。 朱某某认为,路中间冒出的两颗螺丝是导致自己摔倒并造成大拇指粉碎性骨折的直接原因。而合肥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市区道路的建设和管理机关,负有确保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的基本任务。由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没有将冒出的铁质螺丝及时拆除,结果导致自己摔倒受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认为,朱某某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就是在此处,遇到该设施摔倒致伤。况且该设施也不属于市政设施,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对此也没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朱某某应向该设施的遗弃者省电力公司要求赔偿。而省电力公司亦以设施不是自己遗弃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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