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意外捡得酷似自己的身份证得以隐姓埋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17:36 《民主与法制》杂志

  隐姓埋名醉卧花丛梦生死

  负命在身的孔庆琢与王丽为逃避打击,决定潜逃。第二天清晨,二人先坐6时30分的客车来到沈阳,继而又从沈阳乘火车潜逃到上海。在上海躲藏了一二天后,王丽又很快在上海一家歌舞厅做了“三陪”小姐,继续不讲报酬地向孔庆琢提供自己的肉体和供应他的吃喝住行。虽然孔庆琢衣食无忧,但他度日如年!一天,孔庆琢终于忍不住地对王丽说:“这样下去不行,咱俩得分开躲,你先在这里干着,我到贵阳的朋友廖莎莎那里躲些日子,以后再来找你。”王丽含泪答应了。

  在孔庆琢离开上海投奔到廖莎莎那里后,王丽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便以南京市一名女子的名义,打电话给大连某咨询服务中心,称该公司介绍出租的某出租屋内有一具女尸,死者叫朱芳芳。该公司随即向大连110报警,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派侦查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确认该女系被他杀,其租房者王丽构成重大嫌疑,经技术手段确定自称南京女的电话系从上海一旅店内打出的,西岗区公安分局遂请上海警方协助将王丽抓获。王丽到案后遂供出同案孔庆琢已潜逃在外。2001年7月27日,王丽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孔庆琢在去贵阳的火车上给在贵阳的廖莎莎打了个电话,让廖莎莎到火车站接他。说来也巧,孔庆琢刚在贵阳火车站下车后便发现在地上“躺”着一张身份证,他捡起来一看,身份证上的照片竟与他的相貌十分相似,而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宛树臣,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

  廖莎莎接到孔庆琢这个令她常常魂牵梦绕的“白马王子”后,径直将孔庆琢带到她在贵阳租的房子里。当晚,孔庆琢便将宛树臣的身份证拿给廖莎莎看,并谎称他以前告诉她的名字是假的,他实际上叫宛树臣。被“白马王子”冲昏了头脑的廖莎莎对身份证也没有细看,就相信了孔庆琢的话,并心甘情愿地做了孔庆琢发泄兽欲的性奴和拼命为其挣钱挥霍的财奴。

  青山易改,禀性难移。走到哪里孔庆琢都改不了他拈花惹草的习性,就在他与廖莎莎

同居了3个月后,又通过廖莎莎认识了同为“坐台”小姐、也是廖莎莎的好朋友的张怡然。

  1998年12月,孔庆琢、张怡然与廖莎莎不辞而别,离开贵阳,来到重庆荣昌县张怡然的家乡。

  张怡然是一个痴情的女孩,自她与孔庆琢有了“第一次”后,便下定决心从“良”与孔庆琢一心一意地过日子。回到荣昌后,张怡然就让孔庆琢住在自己的家里,并与孔庆琢一起到她姑夫开办的玻璃磨花厂打工。在工厂干了四五个月,孔庆琢的懒惰习性便显露出来,不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孔庆琢知道在张怡然家再也混不下去了,便知趣地于2000年7月离开了张怡然,只身一人从荣昌到了宜宾市。

  当晚10时左右到宜宾后,孔庆琢已是身无分文,正在他苦寻良策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前方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小女子挎着包向他走来,孔庆琢像饿红了眼的恶狼,冲向前去将其装有一百多元钱的挎包抢过来就跑,被抢女子大声呼喊,恰巧巡警巡逻到此,孔庆琢被逮个正着。在被宜宾市警察抓获后,孔庆琢谎称自己是“宛树臣”,并向公安人员出示了宛树臣的身份证,后来无论是接受讯问还是被起诉,孔庆琢都以宛树臣的名字蒙混过关,而更“有意思”的是当地法院也于2000年12月以“宛树臣”的名字,以其犯抢劫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3年8月,孔庆琢刑满被释。当他拎着装满日常用品的背包跨出监狱大门,抬头望着火辣辣的太阳的一刹那,顿感一片茫然。但吃惯了“小姐”甜头的他马上又有了主意:以宛树臣的名字,继续到歌厅寻找适合自己口味的“小姐”作屏障,从而使自己既安全又潇洒地生存下去。经过一番“考察”,孔庆琢便把一个年龄20岁左右、自称李娟的“小姐”作为他追逐的目标,李娟的芳心很快被俘获,并出资在宜宾租房与孔庆琢同居起来。一个月后,李娟又将孔庆琢带到她的家乡自贡市荣县,在县城汽车站附近租了一套一室的房子,并靠给人家按摩、洗头挣得的血汗钱将孔庆琢包养起来。孔庆琢让李娟帮忙把“自己”的户口落到荣县,同时再为他换一个新的身份证。李娟拿着孔庆琢交给她的宛树臣的身份证,竟然也没有看出什么破绽,随后找到她的一个朋友,没费什么力气就为“宛树臣”在荣县落了户口办理了新身份证。孔庆琢在身份证及户口上实现了彻底的“脱胎换骨”。

  经过一年多的厮守,李娟感到孔庆琢虽然人长得帅气,但只是徒有外表华而不实,而且还使人常常心生厌恶,绝不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人。2005年年初,感到十分厌倦的李娟不辞而别,将孔庆琢一个人留在了出租屋子里。

  花凋叶零 “情场”之后是刑场

  失去了生活来源、懒惰成性,而又负命在身的孔庆琢顿感一筹莫展。为了继续享受不劳而获的生活,孔庆琢很快便与当地一些游手好闲的无业人员打成了一片,专干一些鸡鸣狗盗的勾当。2005年5月4日至20日,孔庆琢伙同蒋某等7人,以租乘

出租车为名,先后将被害人龚某等人驾驶的出租车骗至荣县双石镇街道等地,采用卡脖子、持刀搜身及语言威胁等方式,分别对五名被害人实施抢劫。2005年12月12日,荣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宛树臣”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决生效后,“宛树臣”被投放到四川省川南监狱劳动改造。至此,孔庆琢已畏罪潜逃了8年之久。

  但大连警方一直没有放松对孔庆琢所犯命案的侦查工作。2006年1月,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通过技术手段终于获知了孔庆琢的下落,遂派员到四川川南监狱查实。2006年1月11日,当公安警员在川南监狱讯问孔庆琢:“宛树臣是你的真名吗?”孔庆琢听到大连口音的公安警员问话,自知走到了绝路,此时的任何隐瞒都已失去了意义,遂回答:“不是,我的真名叫孔庆琢。”警员又问他:“知道为什么找你吗”?孔庆琢答:“知道,是因为在1998年4月我和女友王丽抢劫杀人的事。”2006年6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孔庆琢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14,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