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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撞破母亲奸情被杀沉尸河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0:5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石中原 刑二辉 雷强) 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寂寞难耐之时与同村一男子逾越了道德的防线,而此情景恰好被14岁的女儿发现。遭到孩子指责后,怕丑事外泄的母亲竟对孩子痛下杀手,并将其沉入河中。

  现年43岁的河南省舞阳县籍被告人张玉平,与前夫离婚后嫁与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农民田某为妻。因丈夫田某长期外出打工,家中仅有14岁女儿小月与张玉平一同生活。2006年7月20日,张玉平家的电风扇出了故障,张玉平便找同村村民田良(化名)来家帮助维修。当晚9时许,张玉平先与女儿小月吃了晚饭后,小月去堂屋东间房内休息。田良修好电风扇后,张玉平要留其在家“喝两杯”,便拿出一瓶白酒,炒了一盘豆角招待田良。当晚11时许,张玉平去送田良到大门口,被田良抱住,两人随后在张家院门东侧的杂物房间发生了性关系。此时听到动静的小月在院里喊张玉平。张未回应,事后田良回家。张随后又加工了一些手工活。至当夜零时许,张玉平到小月房间休息时,喊小月看其是否睡着。小月即问张玉平干啥去了,随后母女发生争吵。张即对小月脸部击打,并掐其脖子按在床上,还用毛巾捂住小月的口、鼻。当小月不再动时,张玉平便用小月使用的毛毯和被单裹住其身子和头部,用家中的板车连夜将小月拉至村外水塘,连同板车一同推入水中。

  次日晨5时许,被告人张玉平照常到打工的砖窑厂干活。走时故意将家中的院门、屋门大开,想以此隐瞒事实真相。至8时许张从窑厂回家,便开始假装到处寻找小月。当日上午11时许,村民在案发现场水塘发现小月尸体,及漂浮的车架、毛毯、被单等物,张玉平随后赶至现场大哭。边后经人报案至案发。经鉴定小月系被人扼颈、捂压口鼻丧失自主反抗能力后,被人投入水中致溺水死亡。

  日前,阜阳中院依法判处张玉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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