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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少年上街抓女孩轮奸获重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1:2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汪次安)本是正值青春的少年,却变成随街抓女轮奸的流氓,道德的沦落,最终换来在铁窗度过余下的青春!昨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轮奸案宣判,4名未成年歹徒(其中包括两名在校学生)因为作案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到8年不等。 2006年8月15日晚12时许,邓某龙(15岁)、林某恒(17岁)、廖某发(17岁)、廖某祥(15岁)、黄某勇(另案处理)5个刚看完色情影碟的少年无事可做,便合谋外出抢劫并强奸。于是,林某恒带上自制凶器“飞镖”与其余4人即到马坝街上寻目标。凌晨1时许,5人在马坝大转盘发现张某及同伴小真,5人尾随两人至长江路“金口福”饭店路段时,见四下无人,邓某龙和林某恒冲上前把张某按倒在地,邓某龙用“飞镖”抵着张某的喉咙威胁其不准说话,其余三人追赶小真,但没有追上。 5人将张某押至某招待所208房。在房内,兽性大发的邓某龙、林某恒、廖某发、廖某祥残忍地强行先后对张某实施了轮奸。林某恒用自己的手机将其他几人实施强奸的过程拍摄下来。事毕,林某恒在张某的裤袋中搜出人民币650余元,邓某龙分赃自得150元,其余4人各得125元。案发后,张某经医院妇科鉴定,处女膜新鲜撕裂。 此外,另查出邓某龙等几人之前曾实施过抢劫。考虑到4人作案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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